在備孕期間難免有些媽媽需要用藥,有些媽媽就特別抵觸這件事件,因為怕藥物會影響到寶寶的健康發育。
對于這個問題,在美國FDA提供的資料中顯示,他們將孕婦用藥進行了分級,盡管目前已成為眾多科醫生的重要用藥參考,但仍在不斷的完善中。
在醫學上一般認為:著床14天以內,如果致畸因子會對胚胎產生影響,那么會造成胚胎的直接死亡或導致流產;或者是致畸因子影響小,胚胎繼續發育,不出現異常。也就是說,受精后的2周內孕卵著床前后,致畸因子對胚胎的影響是「全或無」的(要么胚胎繼續發育,要么胚胎死亡,出現流產)。

孕期用藥應注意權衡利弊。也就是說需要斟酌用藥的獲益與風險!如在懷孕前兩周接受了藥物治療,仍應遵循剛剛說的「全或無」的原則。
在這條原則下,除非有對胚胎有害的肯定證據,否則,醫生不會明確的告訴咨詢者打掉孩子。
而如果孕前拍了X線光片,也不必過于緊張。輻射要對人體造成損害必須達到一定的劑量,這個劑量就叫做閾值。簡單說,就是:并不是一接觸輻射就有傷害。因此單次診斷性的X線照射也不能成為墮胎的理由。
有備無患,做不到萬無一失;意外驚喜,也不至于危機四伏。把兩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就是一個順其自然的過程。所以各位媽媽們也不必特別抗拒用藥這個事情,醫生都會根據大家自身的條件和情況進行合理用藥的。